关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达标验收资料准备的几点提示

 一、纸质资料准备要求

   (一)关于字体字号排版的规范要求

1.标题:2号,方正小标宋  水平居中 间距3.5。

2. 副标题:3号楷体GB2312

  3.正文:3号,仿宋GB2312,行间距:1.5倍,排列:两端对齐。

  4.子标题设置

第一层 “一、” (3号黑体)(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);

  第二层 “(一)”(3号楷体,加粗)(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标点可有可无)

  第三层 “ 1.” (3号仿宋,加粗)(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,要有标点)

  第四层 “(1)” (3号仿宋),加粗(必须有标点)。

  (建议不用自动编号的方式,若重排原文,编号会自动消失。)

   (二)关于资料的分类要求

  1.公文严格按此要求规范操作。

  2.归档资料(如语言文字工作方案、计划、总结等)按此要求规范组装。

3.其他过程性资料,如备课、过程考核记录、作业批改情况等,可不做特别要求。

(三)关于资料的完善

1.2016年1月开始,3年资料。

2.按照各个不同层级学校的要求认真完善。

3.注意不同时期和不同角度资料的互相支撑、印证。

二、其他提示

(一)关于用字

1.出现在公开场合的标牌、公章、标语等用字必须正确、规范,如果有书法家题写的繁体字等特殊用法,建议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备注。

2.公开场合用字的字体不一定是某个特定的字体,但不能字形错误,更不能是繁体字、二简字。

(二)关于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

1.中学语文教师二甲及以上,其他学科二乙。

2.小学及幼儿园所有学科教师全部要求二甲。

 

上述梳理如有不妥之处,以市级语委办解释为准,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