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仙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
一、督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;督导检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、教育教学工作和规范办学等情况,尤其是课程开设、学生课业负担、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、学校安全管理等;督导检查有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。
二、帮助指导学校制定发展规划,扎实推进素质教育,形成办学特色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;了解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三、听取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学校反馈。
四、发现学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,并及时予以推介;发现可能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及师生安全、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,及时向学校反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五、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六、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进行调研,写出调研报告。
七、完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任务。